根据《陕西省林业局 2024 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涉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》实施以来,根据市林业局的工作部署,我局及时组织学习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并强化落实,现将我局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情况汇报如下。
一、加强领导,落实人员责任。
我局高度重视涉林食品安全工作,将其列入林业执法重点工作日程,及时调整了涉林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一把手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全局上下共同参与,落实专门的联络员,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进行工作部署:
一是加强野生动物管理,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核审批和监管工作,杜绝市场内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现象,同时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疫源监测,对异常现象做到尽早发现、及时上报;二是加强对我县辖区内的经济林产品(干果、木本粮油)、森林食品(森林蔬菜)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。要求全局上下认真履行职责,密切配合,加强合作,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。
二、加强学习,提高业务水平。
为了做好涉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、职工结合本职工作,系统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把职工的业务学习培训作为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,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。
三、加强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
我局充分利用局网站、短信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体宣传涉林食品安全知识,通过悬挂宣传横幅、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,深入林区、集贸市场、餐馆等场所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,倡导守法经营,拒食野生动物等,增强动物经营者和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;引导林农科学用肥用药,加强有害生物防治,特别是对林下蔬菜、核桃、五味子等的培育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,使用无公害绿色食品加工技术手段,引导林农食品安全生产。
四、加强检查,突出监管重点。
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,直接受众达200余人。通过这次活动,广大群众对林产品质量安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,提高了林产品质量鉴别能力,形成了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。
周至县林业局
2024年9月27日